本站讯 2016年12月27日,平原县图书馆首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县图书馆三楼会议室召开,平原县图书馆首届理事会正式成立。县文体广新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有冰,县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局长胡学义及图书馆首届理事会成员共计13人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平原县图书馆章程》,选举霍吉宏同志为平原县图书馆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选举迟庆元同志为平原县图书馆第一届理事会副理事长;选举迟庆元同志为平原县图书馆法定代表人;选举杨东岱、孟庆利等9名同志为平原县图书馆理事。
首届理事会聘任的11名理事既有政府部门代表,也有社会公众代表、教师代表、读者代表,充分体现了理事会的专业性和广泛性。理事会履行决策、监督职能,有助于进一步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方式,深化和拓展各类服务项目,建立公共文化需求反馈对接机制,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服务。
县文体广新局局长刘有冰讲话指出,平原县图书馆首届理事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县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同时也是全面深化文化事业体制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一次积极探索。希望图书馆建立理事会后,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大胆探索,创新突破,着力提高图书馆服务效能,真正把图书馆打造成市民“阅读大客厅”,为“四个平原”建设提供有力的文化支撑,争创全国全民阅读先进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