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置县:春秋战国,齐国平原邑。平原名始见。
秦王赢政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以平原邑为县城置平原县,这是以平原名县最早的记载。至今,平原县已存在2220余年。
县治驻地:秦王赢政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以平原邑为县城置平原县,县城在张官店东(今王庙镇张官店村东)。北齐天保二年(公元551年),平原县城由张官店村东迁来今治。 张官店东的平原县城,存在共770余年。
今治平原县城,存在共1450余年。
境内古县:
俞灵县:县城在今平原县城南30公里处,名张公城。
鄃县:西汉,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置鄃县。县城在今腰站镇王双堂村北,包括相家河以西、恩城镇以南等地。至北齐,省鄃县入平原县。鄃县约存750余年。
绎幕县: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置绎幕县。县城在今县城西北12.5公里处(今王杲铺镇境内)。至北齐,省绎幕县入平原县。绎幕县约存750余年。
恩县:明洪武七年(公元1374年),恩县城由旧城(武城县地)迁来许官镇(今恩城镇)。至1956年,撤销恩县。恩县在平原县境内约存580余年。
历代隶属:平原县先属齐郡,后属济北郡。
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置平原郡,治所在平原县城,辖19县,包括平原县。《汉书》卷二十八上《地理志第八》记:“平原郡,高帝置。莽曰河平。属青州。户154287,口664543。县十九。”平原县属青州刺史部平原郡。 东汉,青州部平原国平原县。建安十八年(公元213年),平原郡改属冀州,平原县随属之。
三国,魏冀州平原国平原县。
晋十六国,冀州平原国平原县。
东晋义熙六年(公元410年),冀州平原郡平原县。
南北朝,北魏冀州安德郡平原县。太和二十三年(公元499年),移平原郡治于聊城之王城,平原县改属渤海郡。
隋,平原郡平原县。开皇三年(公元583年),废郡为州县二级制,平原县属冀州。开皇九年(公元589年),于安德置德州,随还属。大业三年(公元607年),德州改称平原郡,平原县属之。
唐,河北道平原郡(德州)平原县。五代,隶属不变。
宋,河北东路德州平原县。
金,山东西路德州平原县。
元,直隶中书省燕南河北道德州平原县。
明,山东(承宣)布政使济南府德州平原县。
清,山东布政使济南府平原县。
中华民国,山东省平原县。